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精神,结合漯河实际,日前,河南漯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
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要求,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支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抓住区划调整新机遇,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全力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大发展。
加大支农投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从今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确保财政支农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新增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交通、教育、卫生、文化等支出要向农村基层倾斜。
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创建全国有影响的无公害食品基地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动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建基地、带农户,带动全市无公害农业特别是无公害养殖业的大发展,带动一批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大户,力争在两年内全市年出栏生猪500万头以上,3年内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以村干部为重点,3年内把全市村组干部轮训一遍,增强其致富本领,带领群众共同走向致富之路。有计划地选择沿海发达的“珠三角”和“长三角”作为我市劳务输出的基地,强化订单培训力度。要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在户籍、入学、社保方面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办企业。
加强农业配套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市、县(区)和企业多层次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在全市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力争使全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上市的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常规性技术推广工作和经营性服务项目,要通过兴办科技示范场、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实现多种技术承包等形式,逐步走向市场。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各县(区)、各乡(镇)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努力形成“一乡一色、一村一业、一户一品”的竞相发展局面。着力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综合实力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强乡(镇)、强村。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积极有序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市、县两级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三分之一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逐步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发展户用沼气,3年内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万座。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村村通”工程和国债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确保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的规定。加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保证乡(镇)、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待遇。加大乡(镇)机构改革力度,积极引导乡(镇)干部转变观念,先行试点,在现有人员中分流三分之一的乡(镇)干部,创办和领办经营性服务实体。扎实做好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