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 » 规划计划 » 查看资讯 »

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

日期:2007年8月03日 17:11   来源:   作者:覃施嘉   查看: 20次
字号 [ ]
 

为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围绕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实现我省节能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实施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

(二)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三)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四)坚持依法强化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五)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与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相结合。

(六)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年度有效实施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十一五”期间,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由0.94吨标准煤/万元降至0.79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指标按年度分解目标

 0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单位GDP能耗分年度下降率

2005

0.94

3.5%

2006

0.90

3.5%

2007

0.87

3.5%

2008

0.84

3.3%

2009

0.81

3.3%

2010

0.79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主要产品

火电(克标准煤/千瓦时)

钢铁(吨标准煤/)

电解铝(交流电耗千瓦时/吨)

煤炭(千瓦时/)

水泥(千克标准煤/)

平板玻璃(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墙体材料(吨标准煤/万块标砖)

中型合成氨(吨标准煤/)

小型合成氨(吨标准煤/)

烧碱(吨标准煤/)

电石(吨标准煤/)

纸和纸板(吨标准煤/)

2005年单耗

350

0.735

14915

32

127

23

8

0.9

2.1

2.3

1.5

2.03

1.35

2010年单耗

335

0.70

14500

40

110

20

7

0.8

2.0

2.2

1.3

1.9

1.2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电力工业节能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截止2005年底,我省电力装机容量1762万千瓦,其中火电935万千瓦。2005年发电总量778亿千瓦时,其中火电487亿千瓦时。近年来,我省火电适度超前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70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总容量70%以上;网内火电供电煤耗从2000年的368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到2005年的350克标准煤/千瓦时。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5.88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