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劳动报》报道 4月7日,越南建设部部长阮红军签署了有关建议允许调整建材原料-燃料价格,以及在过去时间内投资商和合同中已达成协议的承包方可控范围之外价格上涨的建筑合同价格,并呈报政府总理的公文。
据此,建设部向政府呈报,批准调整从2007年以来价格变动的原料、燃料和建材的价格,包括:汽油、石油、钢铁(包括钢缆、钢管)、柏油、水泥、沙、石头、卵石、砖头、电线、电缆、木材(包括木模板、木门)、玻璃。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要调整其他的各种建材的价格,部长、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国家总公司的总裁、董事长可决定。
建设部建议把对使用国家资金项目的预算、总投资量、投资价格、 合同调整工作的权力交给投资方考虑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