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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实施市场准入

日期:2007年8月03日 11:48   来源:   作者:覃施嘉   查看: 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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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书。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将从20078月底起,对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届时,长期困扰消费者的食品包装安全难题有望得到有效控制。 

首批通过市场准入的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北京德宝商三印刷有限公司、奇妙包装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申请准入的产品共有97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39个产品品种。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 

质检总局宣布,实施市场准入制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从20078月底起,已提出审查申请但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亦不得使用其产品。 

据悉,质检总局还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