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于去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进入WTO对我国经济利弊兼具,挑战与机遇并存。就对农药行业的影响来看,近期影响不大,远期则影响较大,具体试分析如下:
一、入世对我国农药企业的影响
我国现有约2000家农药生产企业,其中原药生产企业230多个,2000年销售收入260亿元,折合成美元约为30亿美元,大致相当于当年世界八大农药公司排名第四位的安万特公司,为排名第一的阿凡的斯公司的1/2;我省约90家农药生产企业,2000年25家归口企业销售收入约24亿元,不管是全国还是我省,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农药工业小而分散、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投资少、创新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总体技术水平低、工艺落后、装备差、原药含量比国外同类产品往往低5-10个百分点;农药品种老,高毒、高残留农药占的比例高,杀虫剂占的比例高、杀菌剂和除草剂有待进一步发展;剂型老化,仍以传统的乳油、粉剂、可湿性粉剂为主,造成药效低下,有机溶剂大量浪费并污染环境;三废治理尚不能符合环保要求;总之以整体水平来衡量,我国农药工业较世界先进水平落后20~30年。我国一旦入世,势必对农药工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尤其对品种老化、工艺技术水平低下、农药质量较差、污染严重的小农药企业,打击可能是致命的。但是,我国农药工业毕竟经过50年的发展积累,已建立了从科研开发、原药生产、中间体配套到制剂加工在内的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折百农药原药生产能力约80万吨/年,2000年据国家统计局公布实际产量为65万吨,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近十几年来,农药新品种开发速度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一批农药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1994年开始我国出口农药创汇已连续7年超过进口农药用汇,且顺差逐年增大,入世后在外力的“逼迫”下,经过淘汰、兼并、组合,“适者生存”,一批大的具有一定实力的大型农药集团将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斗脱颖而出,真正到世界大市场上去搏击和发展。
二、入世对我国农药科研单位的影响
我国农药科研单位(包括大专院校)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生存和发展,存在着很多的弊病。据报道世界各大农药公司每年用于农药科研开发经费约占其销售额的10%左右,排列在前八位的大公司每年投入的农药科研开发经费均在1亿美元以上,1998年拜耳公司的农药科研开发经费就达7亿马克,折合美元约3.7亿美元,而按通常的标准,创制一个新的农药品种需花费1亿美元、筛选2万个新的化合物、耗时8-10年,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药行业利润为9亿元,仅折合约1.1亿美元,销售利润率仅3.5%,据估算长期以来我国用于农药研究开发经费每年仅1500-2000万元,仅折合170-230万美元,如此小的投入如何与国外大公司竞争?结果是严重制约了农药的科研开发,50年来,我国自己创制的农药品种寥若晨星,绝大部分农药品种是靠仿制生产的。除投入少外,我国的科研体制也存在缺陷,各研究院所自成体系、互相不通信息,开发新品种“撞车”现象严重,科研部门又游离于企业之外,与市场脱节,往往影响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当然,国家也已看到科研部门存在的问题,为了入世需要,已组建南、北两大农药创制中心,增加了投入,加快了创制的步伐,对科研体制也进行了改革,使科研单位逐步企业化,与市场经济接轨,当然与国外大公司相比,这些投入还远远不足,只能说是“杯水车薪”,但毕竟科研院所已走上了改革之路,我国的入世,无疑更逼着各科研院所加快改革,加快创制步伐,加快与市场接轨和加快出成果,中国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将在入世后得到真正的考验,当然,如果国家和科研院所及企业不对农药的创制进行巨大的投入,不建立起“创制农药-丰厚利润-巨额的研发投资-新的创制农药”这样一个良性循环,5~10年后我国的农药工业和科研将严重萎缩。
三、入世后对我国国内农药市场的影响,具体从六个方面来分析:
(1)关于知识产权问题:
我国目前生产的250多种农药中,自己创制的仅多菌灵、杀虫双、井冈霉素等十余种,其他200多种品种均是靠仿制国外品种而生产的,1992年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签订后,我国靠无限制仿制来发展本国农药的做法受到了一次沉重的打击,中国修改了《专利法》中关于化学结构式不予保护的内容,并对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外农药品种实行行政保护(一般为7.5年时间),使中国在开发新品种的道路上遇到了重重障碍。1992年以来,国家成立了南北两大农药创制中心,走上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制的道路,并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此外,在国际最新领域的跟踪上,如旋光活性体的合成、拆分,生物基因工程等也占有一席之地。尽管我国已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与各大跨国公司在农药开发研究上的巨大投入相比,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如果我国不能集中优势兵力,成倍加大投入,那么在新农药开发上将处于劣势,若干年后,当现有农药品种大部分面临淘汰时,要么花巨资向国外买专利,要么将国内农药市场拱手让给各大跨国公司,所以这次入世,知识产权问题仍将长期影响我国农药行业的发展。
(2)入世以后农药在关税方面压力不大,与汽车工业过去采取高关税来限制国外廉价产品进入不一样,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是农药进口大国,所以我国对进口农药一直采取低关税政策,税率一直在2%~3%左右,没有超过4%,这个税率是很低的,即使入关后若干年内将税率降为零,对进口农药的价格也不会影响太大;其次,过去进口农药是国家拿外汇,由于黑市外汇价远高于国家外汇牌价,所以实际上相当于国家补贴了进口农药,现在计划内外外汇价格基本一致,降低了进口农药竞争力;第三,多年来国家对计划内进口的农药成药和20种农药原药还实行免征增值税(约13%),入世后这种优惠会取消;所以入世后来自关税方面的压力并不大。
(3)目前我国进口的农药品种基本上都是国际上最新的农药,科技含量高,中国一时难以生产的高档次产品,与我国的常规农药不在一个档次上,品种也不重复,数量(以销售额计)约占我国农药年销售总额的12%左右,不算太大,所以入世后一时尚不会形成国外农药严重冲击国内市场的局面。
(4)非关税待遇问题:目前我国对进口农药实行配额制,配额分两块,一块由国家计委直接下达到各省计委,我省的配额约350万美元;第二块是国家计委下达给中国农资公司,由他们进口农药后,再由各省农资公司视品种是否需要及价格是否合适而申请要货,这一块我省约50万美元。对我省而言,每年用配额共约400万美元,约为全国进口农药销售额的2.1%,额度不算大。入世三年后,配额制度将被取消,但由于进口农药价格高昂,只能取代部分国内农药,国内一些常规品种的生产和销售一时尚不会被冲垮。
(5)我国承诺在入世后5年过渡期内逐步增加粮、棉、油、糖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量,降低农产品关税,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和约束对农业上的支持,而大量外国价廉质优的农产品拥入我国,将对我国农业造成很大的冲击,由于国内农产品竞争力弱,可能会造成农民收入下降,反过来又迫使农民减少对农业的投入,首当其冲的必然是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农药的产销。
(6)优惠政策的取消也会对农药企业的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对部分农药品种采取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在入世后也将取消,对部分农药企业影响较大。
四、入世后对我国农药出口的影响:
从1994年开始,我国出口农药创汇额已经连续7年超过了进口农药的用汇额,2000年全国出口农药16万吨(实物量),创汇4.6亿美元;我省2000年出品农药及中间体3.8万吨(实物量),创汇8700万美元,占全国创汇额的19%,我国已从40余年的农药进口国变成了农药出口国,入世后对我国农药出口既存在挑战,又提供了机遇,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农药工业经50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我国的实力是数一数二的,目前出口农药量已远大于进口农药量,入世后我国融入国际市场,信息将更灵通,同时也享受最惠国待遇,中国的出口农药数量有可能会得到一个更大的飞跃。
(2)我国劳动力便宜,农药新品种的开发投入少,常规农药,尤其像有机磷农药不少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价格却十分低廉,同时由于关税减让原则,我国农药生产所需的原料、中间体进口关税也会减让,相对也会降低农药的生产成本。
(3)我国出口农药遇到的压力主要有:一是企业小而分散,全国2000多家农药企业的销售总额只有世界农药第一大公司的一半,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有风浪,不堪一击;二是众多企业无序竞争,没有品牌意识,大家低价倾销,已把出口市场搞乱,“肥水流入外人田”出口利润已经十分微薄,而年年降价弄得外商不知所措,造成外商损失惨重而断了商路,而且由于出口企业竞相降价已引发了多起外国对中国出口的农药进行反倾销,最近一起澳洲对我国出口草甘膦的反倾销诉讼虽以我国胜诉而结案,但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应诉生产企业花费已达数百万人民币之巨,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还有少数企业“低质低价”造成外商索赔,倒了“中国制造”的牌子;三是我国现有农药生产中品种结构不合理,可以以三个70%来概括:杀虫剂占农药总量的70%,有机磷农药占杀虫剂的70%,高毒有机磷又占有机磷农药的70%,而目前我国出口农药中高毒农药占了很大的比例(例如我省约占38%),而PIC国际公约一旦生效,对我国农药出口带来极大的打击;同时随着世界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对除草剂的需要越来越大,国际上农药品种结构中,除草剂已占1/2,而我国2000年为20%,我国农药品种结构尚待一次大的调整;四是我国对农药品种开发投入太少,与国际农药大公司比仅是“杯水车薪”,以极少的投入要想在创制农药领域得到大的成果是不可能的,如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我国农药品种老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在国际上既不能“亦步亦趋”(受知识产权限制) ,就只好“拾人牙慧”(等国外专利过期再仿制),将是我国农药行业面临最大的挑战。
五、建议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体制上:建议一是由省里牵头,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和院校的生命科学、生物工程的科研力量组合起来,跟踪国外生物源农药、转基因作物(抗虫、抗病、抗除草剂)的科研动向,与我省四大生物源农药生产企业联手攻关,以使我省在这一领域不至落后。建议二是由省里牵头,将农药、医药、兽药的科研开发联合起来,协同作战;国外大公司都是集农药、医药、化工为一体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原本是作为医药来开发的,因对人的药效不好,而对除草却表现出超高效,在我国目前医药、农药截然分开的体制下,磺酰脲类农药就无法发展,将被封杀埋没。
此外,从全国来讲要整顿2000个农药企业(我省为90个农药企业)无序竞争的问题,必须组建几个大的农药企业集团并加以扶持发展,使之逐步能与世界各大农药公司相抗衡,在世界农药市场中争得我国的一席之地。所幸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开展对化工“五小”调整思路的调查研究,希望通过这次调整取得积极的成果。
2、增加投入:国家要利用市场机制的手段,引导企业增加开发投入,这是促使我省农药科研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是要使科研的设备、仪器逐步现代化;二是要有计划培养高层次的农药科研人才,让人才安心开发农药,保证科技人才有较丰厚的收入;三是以高薪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杭州工作,带动我省的农药科研开发,钱江生化和海正化工都在这方面作出了尝试,他们以优厚的年薪聘请外籍专家为企业工作,借洋脑、发洋财,使企业加速新产品的开发进程,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工艺都得益不少;四是建立科技开发风险基金,扶持有风险的农药开发课题。
总之要在5年过渡时期中加速淘汰高毒有机磷杀虫剂,改变高毒农药产量占我省农药总产量38%的现状,争取创制几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每年仿制5~10个过专利期但市场需求仍然旺盛的农药品种,加快剂型改造,发展水基、超微化、控制释放等新剂型。选择几只关键的农药中间体组织攻关,以国产代替进口来促进农药研发工作。
3、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农药情报信息机构,及时追踪国外农药开发动向,尤其是国外在杂环化合物(尤其是含氮杂环化合物)、含氟农药、手性化合物这些21世纪的农药开发热点,及时提供国内科研部门参考;研究过期或将到期的专利产品,以供科研人员决定开发课题,过去省化工研究院有农药情报站,由于情报人员的工作不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在机制转换中情报站被撤消,情报力量遭削弱,影响了农药科研开发。
4、加大对现有农药品种质量的攻关,进一步扩大我国农药出口,做大出口农药这块“蛋糕”。
5、继续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在“十五”期间像锐劲特这样的优秀品种应再引起1~2只,在引进品种同时,也引进国外先进工艺和先进的管理,使我省农药行业的整体水平能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6、加快省化工研究院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扶持该院的农药生产基地,在国家扶持的同时,省里也应采取积极措施,如给予贴息贷款,进行风险投资,加快新品种的开发,使生产基地能在“十五”期间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形成开发-生产-效益-再开发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