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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政府限制大型国企对主业外投资

日期:2009年2月12日 11:3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作者: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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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越南《投资报》2月11日报道,2月5日越南政府总理签发关于国家级公司财政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家级公司向主业外投资不能超过总投资额的30%。对外投资(包括短期和长期投资)也不能超过公司的法定资金额。不允许对风险投资基金、股票投资基金及股票投资公司投资,已经投资的要在3月25日前收回。银行、保险和证券企业仅可投资本领域内的1个企业,并控制在该企业法定资金的20%以内。上述规定从2009年3月2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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