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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丙烯酸酯市场分析

日期:2007年8月23日 11:24   来源:   作者:admin   查看: 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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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亚洲,大宗丙烯酸酯是丙烯酸最重要的衍生物,包括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
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异辛酯,其中以丙烯酸丁酯的产量居首位。

    根据有关人士预测,到2009年水基丙烯酸聚合物/共聚物用丙烯酸酯的增长将
成为油漆领域和其他领域大宗丙烯酸酯消费增长的动力,其中最突出的是粘合剂领
域和铜板纸涂料领域。丙烯酸丁酯是水基丙烯酸聚合物/共聚物的主要原料。

    自1999年以来,东南亚逐渐成为全球大宗丙烯酸酯的主要出口地,中国大宗丙
烯酸酯的生产能力虽然有一定的增长,但仍将是亚洲地区大宗丙烯酸酯的进口大户

    预计世界大宗丙烯酸酯生产能力将从2003年的320万吨/年上升到2009年的360
万吨/年,其中亚洲的生产能力将从120万吨/年上升到150万吨/年,主要的生产厂
家有巴斯夫-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生产能力为16万吨/年)、印度尼西亚日本催
化剂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新加坡丙烯酸产品公司(生产能力为6万
吨/年)、北京东方化工厂(生产能力为7万吨/年)、中国台湾台塑集团公司(生
产能力为14万吨/年)、韩国LG化学公司(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以及上海高桥石
化公司(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等。

    由于1999年日本催化剂/东绵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装置及住友化学在新加坡装
置开工,东南亚出口产品逐渐取代了日本产品。随着2000年巴斯夫公司在马来西亚
装置的投产,日本产品由于成本较高被进一步挤出了市场。

    中国自2000年11月起,对来自日本和美国的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
年。对美国产品征收的税率为69%,三菱化学为35%,日本催化剂公司和塞拉尼斯为
31%,东绵公司、日商岩井公司、三菱商事、三井商事和伊藤忠商事公司为60%。2
001年10月10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拉西亚以及韩国也分别受到反倾销调查
。中国外经贸部于12月5日公布了这两项调查初裁决定,裁定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国
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将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12月5日起,进口商品在进口原
产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丙烯酸酯时,应依据初裁决定确定的
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预计今后中国仍需进口大量丙烯酸酯,但进口量将从2002年的50万吨/年下降
到2009年的约38.5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