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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生活饮水包装须注明PH值

日期:2007年8月20日 11:42   来源:   作者:admin   查看: 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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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就将实施。届时,包括矿泉水、纯净水等所有生活饮用水必须在包装上注明PH(酸碱度)值。

  据悉,该标准是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不仅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而且再次明确饮用水的酸碱度范围(pH值)在6.5-8.0之间,是符合健康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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