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儿童乐园里,10岁小豪和妹妹在蹦蹦床上开心弹跳。不远处,站着他们的外籍“保护伞”。“保护伞”皮肤黝黑,身材矮胖,扎着两个辫子。她叫Amily,26岁,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而现在的角色是一个菲佣。每天,Amily6:00起床,整理家务并开始做早餐;7:30送孩子上学;8:30上街买菜;9:00洗衣;10:00整理卧室……一切有序,如同电脑控制的机器人。
广东省人大代表庄顺福等13人提出建议,希望政府放开相关政策,允许引进外籍保姆。目前,广州、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经有一些菲佣,但她们大多是由一些打“擦边球”的劳务中介以种种不正规的方式引进的。按照1996年国家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籍人士到中国工作,必须要取得工作签证。而取得在华工作签证的外籍人士主要以专家、海员、跨国企业的雇员等专业人士为主,菲佣只是纯粹的劳务输入,其雇主又是家庭而非单位,自然不在此列。广州、深圳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都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没有接受或者批准任何‘菲佣’的就业登记。”因此,菲佣在华从事家政工作都属于非法行为。
一般经由香港公司中介,由菲律宾家政学校输送,或由港人在内地注册的家政公司引进,这些家政公司通过在网站上打广告或留咨询电话的形式,或派发宣传单到富人较集中的住宅小区,以此招徕雇主。这些集中于广州、深圳的中介公司,一般都拥有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雇主可以了解到菲佣的详细资料,甚至可通过视频挑选菲佣。雇主可以以电话、网络视频或者面对面的形式对菲佣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