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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奶业协会是否涉嫌操纵奶制品涨价

日期:2007年8月20日 15:35   来源:   作者:admin   查看: 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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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出致消费者公开信后,国家发改委已开始对北京市奶业协会"调研",主要是了解奶制品从生产到加工环节的成本,要求协会提供相应数据。据该协会一位发言人透露,协会前段时间取消"搭售"、"买赠",是扭转市场的无序竞争,不是"变相涨价"。(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国家发改委针对北京奶业协会的"调研",显然是指7月19日北京市奶业协会召集伊利、蒙牛、三元、三鹿、光明等5大行业巨头,表示将在全国率先执行终端销售自律的行为。所谓终端销售自律,按照6月21日中国奶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乳品企业自律南京宣言》,意指取消乳制品的捆绑销售、特价销售等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在所谓终端销售自律主导之下,常见的牛奶"买几送几"将在市场上消失。

    牛奶"买几送几"是奶制品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所以北京奶业协会要求取消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就是在限制市场竞争;捆绑、搭售使乳制品的实际售价降低,取消捆绑、搭售就等于让奶制品变相涨价,北京市奶业协会所谓取消搭售、买赠不是变相涨价的辩解,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

    充分的市场竞争,使消费者获益,也有利于企业增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而行业协会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减损社会总体福利,也会人为保护行业中的落后企业,于行业的发展进步实际有害无益。据此前媒体报道,北京市奶业协会将对乳制品捆绑、搭售行为进行长期监督,奶业协会还对消费者开通一条监督电话,并与各大超市进行沟通,像这样强制性禁止企业进行买赠等营销手段,其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操纵行业涨价。

    北京市奶业协会一位发言人提出协会前段时间取消搭售、买赠,目的是为了扭转市场的无序竞争。其实,企业的竞争行为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就无所谓有序与无序,也就是说,只要竞争没有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就都可以说是有序的,就不应当受到行政或所谓"自律"的干预。如果营销行为超越法律规定,就属于不正当竞争性质,自会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慑于法律规定与政府部门查处的压力,现在有些行业协会与企业学会了不再进行赤裸裸的价格串通,而是假借"行业自律"等名义行变相涨价、限制竞争之实。对这样一种价格垄断的行为不能不保持警惕,特别是在中国CPI指数正在快速攀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