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年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一朝敲定,将于6月1日起实行。
相比过去进行的多次渐进式改革,计重收费完全是个“新东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计重收费在我省高速公路上全面实施后,将逐步推广至其他收费公路。
交通运输如国民经济运输“动脉”,牵一发而动全身。昨(23)日,我省交通、公安、财政、技监、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集体亮相答疑。
“教”重于罚,计重收费“优惠多”
计重无疑能使公路收费更加严格,但严格收费并非新办法的唯一目的。
川高公司副总经理王锦平举例说:“一辆20吨货车,按传统车型分类收费办法,通行高速公路费用为1.40元/公里。按新标准执行,为1.50元/公里。我省实行计重收费,在试运行期间给予20%优惠,算下来只有1.20元/公里。”据了解,“试行期”将至少持续两年。“凡是合法装载的货车,都将享受比过去更低的通行费。”
从2003年以来,江苏、安徽等10余个省市陆续实行了计重收费,基准费率均在0.08元/吨公里以上。与之相比,我省0.075元/吨公里基准费率最低。此外,根据交通部相关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超限货物,可最多收取6倍于基准价的通行费,我省只按最多5倍实施。“这些优惠措施表明,我省实施计重收费旨在引导车辆正常装运、合法经营,保护公路桥梁,保障交通安全。”
运价合理回归,物价不会大动
有观点认为,实行计重收费会提高运价,进而影响市场物价。针对此看法,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行计重收费后,长期走低的运价合理回归是正常的。同时,相关部门会采取措施,确保不过分增加社会负担。
除了试行期20%的通行费优惠,我省还将对集装箱车辆给予相应通行费减免,同时继续对现货农产品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这些将控制新收费办法对基本生活物资价格的影响。此外,计重收费通过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也能有效降低运输企业成本。“经调查,已经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均未出现大的运价波动。”
多交过路费,超限超载不“免责”
根据规定,所有计重车辆在高速路车道上均不予复称。对此,省技监部门解释,由于高速公路不允许车辆逆行,无法做到复称。但是,如果驾驶员有异议,可向技监部门提出申诉。技监部门将进行现场鉴定,直至作出书面仲裁。
省公安部门负责人指出,超限运输车辆按规定对超限货物缴纳的高额通行费,是对车辆造成道路、桥梁损害的合理补偿。但超限超载运输属违法,尽管缴纳了通行费,公安部门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高速路完成计重收费工作后,我省收费公路都将逐步推广。交通部门昨天也公布了相关费率:基本费率一级公路0.05元/吨公里,二级公路0.04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基本费率为0.65元/吨公里。
对媒体普遍关心的桥隧收费高问题,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独立大型桥梁隧道由于建造成本高,需单独收费。“有关部门已对单独收费的桥梁隧道作出严格界定,目前省内只有邻垫路隧道群等极少数桥隧需单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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